问题描述:收付款单过账提示:单据编号【XXXX】的草稿,结算明细存在“本次结算金额”大于“未结算金额”的明细
问题现象:
现象1:我的待审核列表里面,不打开收付款单,直接审核通过后,自动过账时就会有该提示。
现象2:业务草稿里面对收付款单批量过账也会有该提示。
问题原因:就是收付款单按单结算里面的单据,“本次结算金额”大于了“未结算金额”导致的。
问题案例:
1、做了0001付款单,然后按单结算界面,选择0001采购入库单,显示未结算金额为100,本次结算金额填写了100,然后保存了草稿,没有过账。2、接着又做了002付款单,还是按单结算这个0001采购入库单,结算了80过账了。3、这个时候在业务草稿里面对0001付款单批量过账的时候就会有该提示。
处理方法:
出现该现象,需要打开这个付款单草稿,查看按单结算界面,该0001的采购入库单的本次结算金额是否大于了未结算金额,如果确实大于了,需要修改这个付款单再过账。
10.0.1版本,建议做收款单不按单结算,审核通过且过账后,在经营历程里面打开收款单,点击重新结算按钮,再按单结算即可。
10.0.2版本,可以打开收款单做单界面,然后上方的【草稿】按钮,将审核通过的草稿单据调入后,点击上方的【按单结算】按钮,在弹出按单结算的界面,什么都可以不修改,直接点击确定按钮后,再点击【过账】按钮,就可以过账成功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