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7.2版本,新增项目的时候能同步新增总账科目。
⑴、新增项目对应科目已存在:直接选择“指定科目”关联指定的科目信息。
⑵、新增项目对应科目不存在:直接选择“科目位置”和“同步方式”,在选择的科目同级或下级新增科目,科目名称就是项目名称,科目编号科目位置对应的编号规则生成,其余“科目类型、余额方向、核算外币、核算数量、辅助核算”均是按科目位置指定的科目进行复制。
1、7.2版本,新增项目的时候能同步新增总账科目。
⑴、新增项目对应科目已存在:直接选择“指定科目”关联指定的科目信息。
⑵、新增项目对应科目不存在:直接选择“科目位置”和“同步方式”,在选择的科目同级或下级新增科目,科目名称就是项目名称,科目编号科目位置对应的编号规则生成,其余“科目类型、余额方向、核算外币、核算数量、辅助核算”均是按科目位置指定的科目进行复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