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3以前的版本只能设置【超过应收上限不能过账】,有些客户想要有提示但是能正常开单、过账,那就无法实现了,在13.3版本里既可以设置有超期应收是否提示、是否可以开单、是否可以过账。还能实现有超信用额度是否提示、是否可以开单、是否可以过账。13.3版本更进一步满足了客户的需求。
操作路径
1、在系统维护——系统管理——用户配置——录单配置里勾选【超信用额度提示】、【超期应收款提示】
(1)超期应收款是在按单据/商品结算的模式下,因为有欠款单据超过收款期限未收款结算才会出现的如下提示(注:结算期限是在单位信息里设置)
(2)超出应收款上限后,单据在保存时会提示超出应收上限,即如下图的超信用额度提示(注:应收款上限是在单位信息里设置)
2、在系统维护——系统管理——用户及权限设置——其它权限里可以设置【有超期应收款允许开单】、【有超期应收款允许过账】、【有超信用额度允许开单】、【有超信用额度允许过账】,在不给这些权限的时候,提示分别如下
(1)不给【有超期应收款允许开单】权限,选择有超期应收款的单位时会报如下提示,也就不能存草稿且不能过账。
(2)不给【有超期应收款允许过账】权限,选择有超期应收款的单位过账时会报如下提示,但是可以存为草稿。
(3)不给【有超信用额度允许开单】权限,选择有超信用额度的单位时会报如下提示,也就不能存草稿且不能过账。
(4)不给【有超信用额度允许过账】权限,选择有超信用额度的单位过账时会报如下提示,但是可以存为草稿的。







